医学影像学院关于2023年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信息来源:医学影像学院发布时间:2023-05-12浏览次数:10

各学系(中心)、办公室:

为支持学院科研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,为学校科技事业与学科建设发展提供科技、人才储备,学院组织开展2023年院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资助原则

院级科研项目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,能产生新观点、新思路的科学研究,以培养学校未来科研发展的后备力量为目标。

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在1万元以内(根据课题需求申请),仅限资助学院专职教师、实验员、辅导员等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1.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1项。已获本类课题资助者,在完成课题并结题前,不得再次申报。

2.重点支持以解决临床问题为导向的研究,研究内容不得与现有的在研课题重复。

3.申请书和结题发表论文的单位署名格式为:福建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。发表论文标注“福建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院级项目资助(项目编号:XXXX)”。

4.研究周期为2年,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1日,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6月30日。无法按期结题者,允许申请延期1次,延期时间最多不超过1年。

5.项目除完成研究内容规定的指标外,预期研究结果中应体现以下指标之一:

1)以第一作者在C类及以上级别的期刊发表课题相关论文1篇;

2)获得校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。

6.项目均不预算间接经费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1.2023年6月12日前,申请者填报项目立项申报书(附件1),并提交电子版与纸质版(一式2份)。

2.2023年6月27日前,学院组织评审并公布立项结果。

联系人:郭岚晏

联系电话:0591-22860109

邮箱:1069125024@qq.com

 

附件:

附件1.院级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.doc

附件2.福建医科大学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(2022版).pdf


福建医科大学医学影像学院

2023年5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