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、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:
根据《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行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》(闽医大〔2023〕195 号)《医学影像学院研究生行业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》(医大影像〔2024〕35 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导师推荐、各方向所在学院审核、医学影像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复核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,拟同意新增冯璋等29位同志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指导教师。现将拟新增名单予以公示,具体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1月6日-11月12日
公式地点:医学影像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(科技园B座604)
公示电话:0591-22860109
医学影像学院
2025年11月6日
附件1.2025年第二批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(公示版).xls
